第二章
2015年9月5日周六晴转多云
乐乐起了个大早,听说我要带他去游乐场,也没允许我睡懒觉,六点多就跑到我房里给我叫了起来。
S县的游乐场有些年头了,部分设施的铁锈都很明显,乐乐依旧玩的很开心。
我开始想去C市的事情。原想着可以先去拜访下实习时候带我的老师,刘院长却说他已经离开了C市。那么,在C市我就只剩下一个可以说得上话的人了-一个满嘴跑火车的人。至于我的人缘为什么会这么差,我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从十二岁那年开始,我就不主动跟任何人说话,这是我最大的缺点。我爸说这不是什么大毛病,我会改掉的。
陈默给我打了电话。他一天能给我打好几个,有时候说在我家门口,让我出来;有时候又说是在我医院看病;甚至有的时候,说自己在国外潜水,问我是否要他两张美照……我一向是忽略的,如果他在潜水的时候直接发两张图片过来,或许我就会相信他。
“蓝荫蓝荫,你在哪儿呢?我在你家门口呢,怎么样?见个面吧?”果然不出我所料。
知道他在说谎,还要故作相信的姿态也是蛮累的。“我在游乐场,你今天就先回去吧。我还要陪乐乐玩呢。”
“哎呀,那好可惜啊。那我就先回去了。”
“好啊好啊。”
“你这副样子让我好生好生不满意,怎么,这是在赶我走吗?我可是从C市赶了三个小时才到的啊,你就这么无情吗?”
“是呢。你一个大早的七点钟往我这人赶,现在十点了,着实辛苦。可我一直都很无情。您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挂了。”
“我有大事啊。你现在不是在S县吗?S县有什么好玩的,你跟我说说,我这不刚好今天在吗,所以就想好好玩玩再回去。”
“没什么好玩的,就只有一个游乐场,你要是想过来的话,可以过来。刚好我跟乐乐也在呢。”
陈默淡淡的说了句:“好吧。”然后就是盲音了。
我还是抱着希望等了一会儿的,但是,已经中午了,他都没来。我知道他不会来,他怎么可能会在S县呢?
我跟他是在实习的时候认识的,正是我落魄的时候。他除了嘴上的话不可信之外,其他的还是非常不错的。那时他一个人住在我租的房子对面,时不时会贴着厚脸来我这儿蹭饭。说是蹭饭,不如说是他来给我做饭,因为我做的饭,实在是太难吃了。也许是因为他陪着我度过了那么一段时光吧,我很信任他,但不相信他说的话。但他依然是一个很让我放心的朋友,可以交心的那种。也是唯一的朋友。
然而,当我们走出游乐场的时候,我看到了陈默。他穿着短袖短裤,上面带着许多绿茵,头发凌乱不堪,夹杂着些许稻草。若不是我对他的印象太深,绝对是不敢认的。他这副样子着实搞笑,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又有些欢喜。
“你这是干嘛去了?”
他不好意思的扣扣脸上的泥巴:“我不认识路,走的又着急……我在加油站去了趟卫生间,出来就不知道车在哪儿了……身上又没钱……走过一个垃圾回收站,溅了一身泥……”
“你现在还记得什么?”
陈默提了提精神:“你在游乐场啊!我就走了一路,问了一路,终于到了。我跟你说啊,你们这儿的人啊,都太热情了。我非常喜欢。他们看我一身脏,也不嫌弃我,给我指正确方向来着。还有一个大妈,说的可清楚了。就是……我走两步就忘记了。”
“路痴是病,知道自己病了,就不要出来乱走。”我无奈的摇摇头,十年了,这一点倒是没变。
陈默露出一排洁白的大牙,这是他的标志性表情,类似于表达开心的意思。“可是你不是在这儿吗?我来看看你。对了,我的车在下高速的地方,那儿有个加油站,你知道是在哪儿吗?”
“钥匙给我。”
陈默乖乖把一串钥匙丢到我手上,我想想又不对,他这一身脏,又是泥巴又是水的,着实不好看。“先回我家洗洗吧,把自己收拾干净了,我再带你过去。”
陈默嘻嘻笑了,那模样,也不知道比乐乐大了几岁。
乐乐把手里的棒棒糖递给了他,他也不嫌弃,拿起来就塞自己嘴里了。“谢谢乐乐,哥哥已经很多天没吃饭了,都要饿死了。”
“小孩子都骗。”
“我真的好几天没吃饭了。”
“我是说,你是叔叔,不是哥哥。”
“那还是姑父好听,叫什么叔叔,听起来就挺老的。”陈默弯下身想把乐乐抱起来,被乐乐躲了。他尴尬的拍了拍自己的手,“乐乐,叫姑父。”
我使劲在他身上掐了一把:“再闹,你现在就回自个儿家。”
陈默撇撇嘴,专心吃棒棒糖去了。
我爸正坐在门前的石头上抽烟,这是他的老习惯了,改不掉。他用迷茫的眼神打量了沉默一会儿,说道:“小伙子年纪轻轻的也不容易,要不然这样,你到我家来,好好洗个澡,我给你那两件干净衣服,吃个饭再走吧。”
我爸是这县里的好人,之前是民警,为人民服务也是任劳任怨,退休了以后就在家打理一点田。我爸的田是租的,在离我们一公里左右的小村里。我爸爱种菜,一半的地都被拿来种菜了。他每天早上吃过饭就会到菜田里去,到中午回来做饭,下午在家休息,第二天再去。到了收获的季节,谁家缺萝卜少青菜了,就去我爸地里摘点。所以,他的收成一般。
这份为人民服务的心,几十年来都没有变过。当他看到陈默的时候,心里一定是在想:这个乞丐,好可怜。
陈默千恩万谢,感动的眼泪都要流下来了:“谢谢叔叔,等我飞黄腾达了,我一定报答您!!”
我爸被吓了一跳,赶忙把陈默请进了屋。转身对我说:“这小伙子,有志气,将来必有大出息。”所以,陈默在我家的待遇非常的好。我爸亲自给他调的水温,还把我哥的洗面奶洗发水和沐浴露一个一个找了个遍给他。又找了些我哥的旧衣服:两套夏天的短袖短裤,四件春秋外套四条长裤,还有一件冬天的羽绒服。待吃了饭以后,我爸把这些打成包裹交到陈默的手上,说:“小伙子,这里有一年四季的衣服,够你穿的。你带着,回头要是缺啥了,再到叔这儿来。”
陈默再次感激涕零:“谢谢叔叔,以后您就是我亲爸。”
我哑然。随后,我狠狠的掐了他一下。没有拆穿他是因为我懒得动,他却得寸进尺!如此不要脸!
谁知我爸竟然当了真,掏出两百块钱来递给陈默:“小伙子,男子汉要有所作为!叔叔相信你,一定会飞黄腾达的,如果你哪天不顺心了,可以到叔叔这儿来。叔叔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
陈默犹豫了,这么欺骗一位老人家,良心上过得去吗?我接过我爸的钱,又塞到我爸手里:“爸,既然注定了要飞黄腾达,哪儿会在意怎么出发呢?您要相信他,即使身无分文,也一定会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的。”
我从来没问过陈默现在从事什么职业。只记得很久很久之前,他给我发过一张照片,他穿着服务生的衣服,想是这个工作吧。不过要说在C市做服务生,想要飞黄腾达,怕是难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想要提醒他给自己留个后路,然他太高了,我只拍到他的胳膊。这肯定达不到效果,他干脆把我忽略了。
陈默紧紧抓住我爸的手:“没错!我一定会闯出一个名堂来。到时我再回来看您!”
这戏到位,我给满分。
乐乐看着我们,尽是迷惘。然后说了句让我吐血的话:“姑父再见。”
去参加赵叶诚的婚礼是件大事,我要准备不被那些同学嘲笑的衣着,也要练习美好的祝词。我从我衣服堆里挑了半天,觉得没有一件是可以跟她们相媲美的。虚荣是一件很累的事情,找着找着我就厌烦了。
“是很重要的朋友吗?”嫂子突然出现,吓得我手里的衣服都掉了。
我故作淡定,将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扔进柜子里。“一个大学同学。”
她笑的难以言喻,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嫂子是过来人,你这些小心思,瞒不过嫂子。前男友吧?之前听乔森说起过。是叫赵叶诚?”
我不喜欢这种被人看穿的感觉,不再搭理她,继续扒楞我那些衣服。
“你别找了,你那些衣服,哪个可以参加婚礼?前男友的婚礼,要华丽出场。你等一下。”
之后,她把一条裙子扔给我:“拿去吧,我不是小气人。你要是喜欢,就自己留着吧,以后还能穿。”
我跟她的关系很微妙。
他是我哥的妻子,我尊重,可又看不惯她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用她的话来说,她是下嫁到我们家来享福的。她到我家来也着实委屈。我家能够拿出来迎接她的,只有我哥对她的一片真心。十一年前,我哥借了辆摩托车把她接了过来,没过一周,她就哭了。我哥觉得很对不起她,对她百般忍让,没让她做过一点家务。养尊处优了十一年,比我大四岁的她,看着倒是比我还年轻不少。
她又拿了一双高跟鞋给我。“试试吧,你现在可是咱们全家的脸面,别给我们丢脸。”
我收下了。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小时候我跟沈知一起去的向日葵田。他一遍又一遍的跟我讲着向日葵的生长习性,什么时候发芽,什么时候生长,开花,结果,说的津津有味。我听得也是很满足,脸上的笑都比那盛开的向日葵都大了。
我已经很久不做这个梦了,近日来却做的频繁,有时候会让我误以为真的在发生,醒来的时候会发现我站在阳台眺望。
这真的是一个坏毛病,我一定要改掉。
写完这一句,跟黑夜说晚安。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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