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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偶 遇


  早上起床后,一家三口坐在饭桌边吃早餐。

  章丽云对刘向晖说:“堂弟明天结婚呢,几天前就告诉咱们了,你明天没什么事吧,咱们一起去。”

  刘向晖想了想说:“恐怕不行,我这刚回来,事比较多,我尽量吧!”

  “怎么总是有事,那你中午到酒店去吃饭总行吧?”章丽云有点不满,她试探性的问。

  “在哪个酒店?”

  “在阳光酒店。”

  “怎么选那儿了?”刘向晖问,他知道阳光酒店的斜对面就是金凤大酒店。

  “怎么了?这是人家早就定好了的,可能是那儿距离他家比较近吧。”章丽云一边吃一边说。

  “哦。”

  刘向晖不再说什么,他胡乱吃了几口以掩饰自己内心的慌张。

  “我吃好了,你送孩子去学校吧,我要到公司去,这几天不在家,肯定有许多事情。”他站起身来,一边穿外套一边说。

  “那你先去吧,跟爸爸再见。”章丽云看着儿子说。

  “老爸再见。”孩子朝他摆摆手。

  刘向晖到了公司,刚一进自己办公室的门,财务室的白小玲拿着一大叠单据进来让他签字,他一边签字一边问:“长河煤矿的那笔安装费汇过来了没有?”

  “还没有呢,我打电话询问了,说是咱们的安装有问题,要咱们去维修。”

  “能有什么问题,那批设备已经给他们安装上一年多了,保修期都过了,一直用得好好的,现在才说有问题,纯粹就是赖账呢。”刘向晖满腹牢骚。

  “还有江苏的郑总打电话来催货款呢。”白小玲提醒他。

  “多少钱?”

  “前期50%一共30万,可是咱们的账上只有30万了。”

  “能给他汇多少?”他忧心忡忡的问。

  “最多只能给他们汇20万,因为咱们这两天要发工资了,得预留一点钱。”

  “我知道了,你去吧。”刘向晖摆摆手。

  白小玲整理了单据走了出去。

  刘向晖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有点犯愁,现在的生意不好做,欠钱的都是大爷,每次去煤矿上要安装费,自己都装得像个孙子一样,还得请这些大爷们吃饭喝酒唱歌洗澡,把他们伺候得高兴了才有希望给自己结账,就这还不能干脆利落地给自己结清。煤矿的生意这几年也不景气,他们这些人诉起苦来说得比杨白劳还穷。长河煤矿的安装费也就20万元,这都拖了一年多了,还欠着10万元。江苏那边的供货公司也催着要货款,否则就停止供货了,真是让人焦头烂额。

  他睁开眼睛,拿起手机找到了秦晋君的电话,想要摁拨号键,但是又觉得有点不合适,想了想还是拨通了李英侠的电话。

  “怎么了?”李英侠正坐在办公室里看书。

  “手边有钱吗?”他问

  “有一些,你需要多少?”

  “十万,我最多用一个月。”

  “我给你想想办法,什么时候用呢?”

  “明天吧。”

  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李英侠给刘向晖打电话告诉他筹到了钱,刘向晖回话说一会就开车来接他,然后晚上一起吃饭。

  不一会,刘向晖开车过来了,在培训中心门口打电话让李英侠下去。李英侠收拾了一下,然后走出培训中心门口上了刘向晖的车。

  “去哪呀?”李英侠问。

  “去带你认识一个才女。”刘向晖神秘的笑了笑。

  “才女?被你称之为才女的人已经有九十九个了,不过,比我有才吗?”李英侠不以为然。

  “又吹,到那你就知道了。”

  “我以前见过吗?”李英侠问。

  “应该见过吧。”

  “我还见过?我怎么不记得我认识这样的才女。”他有点奇怪。

  “见了你就知道了。”

  二十分钟后,刘向晖把车开到了金凤大酒店,他们一起走进了一个小的包间,秦晋君已经在里面坐着了。

  秦晋君看到他们进来,起身招呼他们入座。

  刘向晖介绍说:“这是秦总,那天已经见过了,有印象吧。”

  “记得,秦总好。”李英侠伸出手打招呼。

  “这是我同学李英侠,财会培训师。”刘向晖介绍道。

  “李老师好,”秦晋君握住李英侠的手问好,“快请坐吧。”

  三个人在桌子前坐下,桌子上已经摆好了几样菜品。

  “今天喝点什么?”秦晋君问刘向晖。

  “你说。”刘向晖转头问李英侠。

  “问女士吧,女士优先,更何况这是你的地盘,客随主便。”李英侠朝秦晋君笑笑。

  “那我就不客气了。”秦晋君起身从墙角的柜子里拿出一瓶高度的白酒。

  李英侠看了看酒的包装,那是一瓶五十八度的白酒,他用疑惑的目光看了看秦晋君。

  秦晋君似乎觉察到了他的怀疑问:“怎么了,这酒不好吗?”

  “不,我只是担心你能承受得了这么烈的酒吗?”

  “放心,我既然拿这样的酒,就肯定没问题,咱们第一次喝酒,就一定要喝痛快。”秦晋君把酒拧开给三个人倒上。

  “来吧,李老师,第一次和你喝酒,咱们一起来喝一杯。”秦晋君举杯示意。

  李英侠先喝了一小口,觉得有点辣,先放到了桌子上,但是秦晋君却一饮而尽。

  “喝完。”秦晋君看到李英侠放在桌子上的酒说。

  刘向晖也喝干了杯里的酒说:“女士都喝完了,你怎么还留半杯。”

  李英侠只好拿起杯子把酒喝干。

  “没想到秦总这么一位端庄文静的女士,能喝这么烈的酒,真是人不可相貌。”

  “要喝就喝烈酒,就像古龙在自己的小说中提到的风四娘一样,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凡事都追求个极致。”秦晋君吃了一口菜说。

  “没想到你还知道风四娘?”李英侠有点诧异,“我以为女人不喜欢看武侠小说呢,看来你的内心颇有豪侠气概。”

  “武侠小说影响了咱们那一代人,还有琼瑶的书,那是我上学的时候最喜欢看的两类书了,琼瑶笔下多情温婉的女子,武侠小说中豪气如云敢爱敢恨的女侠,都是我喜欢的人物。”

  “那你最喜欢哪个人物?”刘向晖问。

  “王语嫣,虽然不会武功,但是却一副侠骨柔情,只要能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随便到哪都行。”

  “我还以为你喜欢风四娘呢。”李英侠看了看她说。

  “曾经喜欢过,也希望像她一样率性的活着,像她这样的人,世上并不多,有人羡慕她,有人妒忌她,她自己对自己也几乎完全满意了,只除了一样事——那就是寂寞,所以,她就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但是无论什么样的刺激也填不满这份寂寞。”秦晋君轻轻摇了摇头说。

  “一个悲剧式的人物,那样的刺激对自己简直是一种折磨了。”李英侠没想到秦晋君竟然对小说中的人物都如此清楚。

  “对,纵然她很懂得享受生活,从来没有虐待过自己,但是在感情上虐待自己,这是对自己最狠心的虐待了,而我不想在情感上折磨自己。”秦晋君说这话的时候,扭头看了看刘向晖,显得意味深长。

  但是她这种看似不经意的表现,却让李英侠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个女人和刘向晖之间是什么关系,或者将要发生什么?自从上一次和她见面到现在,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虽说以前他们也在某些交际场合中接触过一些陌生的女人,或吃饭或聊天,但都是在一些公众的场合,并且参与的人也比较多,没有什么秘密可言。而今天的饭局却显得有点私密,就连高原和张之强他们这些最好的同学都避开了,他想要刻意地隐瞒什么,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在这些好同学之间公开而仅限于自己知道的呢?难道他是在向自己透露什么讯息?如果接下来秦晋君真的要和他发生什么故事,那么自己宁愿不知道这一切。他虽然知道刘向晖对于自己的婚姻一向持抵触情绪,他也曾经同情过刘向晖,但是现在他却更同情章丽云,他也不愿意好朋友的婚姻走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在这一点上,他们这几个同学的意见是一致的,他们都和章丽云保持着同一阵线。但是现在刘向晖却把这一秘密率先透露给了自己,这让他左右为难,是该帮刘向晖向所有的人隐瞒这个秘密,还是适当的提醒一下章丽云呢?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果帮他隐瞒秦晋君这个人,日后章丽云要是知道了,会不会埋怨自己助纣为虐呢?以后如何面对她的善良和指责。作为好同学,好朋友 ,他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刘向晖不要犯这样的错误,但是他会听吗?按照眼前的形势来看,他把自己当作了最信任的人,并且先向自己公开这个秘密,肯定已经发生了什么故事。李英侠觉得自已真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了,他觉得自己好尴尬,要是早知道是这样的场景,他肯定不会来了,宁愿这一切与自己无关。

  看到李英侠若有所思的样子,刘向晖问:“你想什么呢?”

  “没什么,”李英侠回过神来,“能认识秦总这样的美女,真是倍感荣幸。”他没话找话来掩饰自己刚才的走神。

  “怎么,没见过美女呀,这样的美女让你看呆了,告诉你,秦总不止人漂亮,文笔也不错,你们可以相互切磋一下。”刘向晖看了看秦晋君说。

  “是吗,秦总真是秀外慧中,古人称赞美女的时候用 ‘玉为骨,雪为肤,芙蓉面,杨柳姿,诗词心’ 来形容,看来你是面面俱到呀。”

  “李老师真会说话,谢谢你的夸奖,我真是受之有愧,”秦晋君哈哈大笑,“为了你的溢美之词,我敬你一杯。”

  李英侠和刘向晖一起举起杯来喝了一杯。

  “我们这李老师经常写一些诗歌散文,是我们同学中间的才子,你有机会一定要拜读一下他的作品。”刘向晖看着秦晋君说。

  “当然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能看上的人一定错不了,都显得这么温文儒雅,像个谦谦君子一样有教养。”秦晋君眯着眼看着刘向晖笑了,笑容中尽显着暧昧。

  李英侠微笑着举起杯,心里充满了担心,却又显得无奈。

  第二天上午,刘向晖打电话告诉章丽云自己有事不能去阳光酒店参加堂弟的婚礼了,让她带孩子去。章丽云虽然满怀的不悦,但是却也没说什么,等她接上儿子开车到了阳光酒店,婚礼已经开始了,她让儿子先下车,然后自己去停车。可是酒店门前停满了车,她来来回回的转了两圈,依然找不到停车的地方,她只好选择把车开到对面的金凤大酒店,想看看有没有可停车的地方。还好,金凤大酒店今天没有人请客办事,后面还空着几个停车位。

  章丽云把车在最后面停好,拎着包往对面走。就在她路过金凤大酒店门厅口的时候,一伙客人从外边正好进来,看来是准备来这里就餐的。这时,门厅里面出来一个漂亮的女人迎了上来向这伙客人打招呼:“万总,周总,你们可算来了,我恭候多时了,快往里边请。”

  章丽云没有在意,她还以为也就是一伙来这里吃饭的客人,但是她走了几步后,似乎又觉得哪不对劲,好像发现了什么一样让她不由自主的回头看了看那个从门厅里走出来的漂亮女人------原来她的脖子上也系着一条丝巾,和刘向晖送给自己的一模一样。

  她怎么也会有这样的丝巾?章丽云满心疑惑。她再次扭头看看那个女人,和自己差不多一样的年纪,身高也差不多,穿一件鹅黄色的连衣裙,脖子上的丝巾随意的打了个结飘在脑后,她在与这伙客人打招呼的时候热情而不谄媚,主动而又有分寸,显得非常得体,就像是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一样,而这个女人好像也在不经意间看了自己一眼之后,就转身走进了门里 。

  这是谁呢?

  章丽云低头看看自己脖子上系的这条丝巾,这是一个巧合吗?刘向晖说这条丝巾是他这次出差回来给自己买的,她相信了他的话,因为在本地的各大商场没有这样的品牌,自己也没有碰到这种颜色与花样的丝巾,当然了也有可能是人家别人去外地的时候买的,刘向晖不是说广州的女人都搭这个吗,或许真的是撞衫了。她来不及多想,急匆匆的往对面的阳光酒店走,儿子和父母还在等自己呢,堂弟的婚礼已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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