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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黎城是一座水上的城市,唯一的交通工具便是船只。

  我抵达的时候正是夕阳西下,前方是大片大片火红的晚霞,乌桕船从水上一路摇晃而过,炊烟从一幢幢连在一起的吊脚楼里冉冉升起,旅客们坐在茶楼的阳台上,或低头品茗,或遥望远方,一幅幅像是最上乘的水墨画。河道两旁开满了大片大片的芙蓉花,铺天盖地,直通到天际的晚霞,正是黎城最美的时候。

  直接的影响是,也是黎城客栈最贵最满的时候。

  我从船上下来,抬头望着黎城的最后一间客栈。令人惊喜的是,这家客栈的大堂空无一人,只有一个掌柜模样的人在前台打着瞌睡,一副冷清的模样。

  在黎城现在一屋难求的时候,该客栈还能保持它如此清冷萧条的气质,可见客栈老板实在是赚钱有道,经营有方。

  我走过去将包袱扔到柜台上:“掌柜,一间上房。”

  掌柜幽幽转醒,扫了我一眼,眼里放出精光,转眼又熄了下去:“客栈已经被人包下了,姑娘下次再来吧。“

  我试图再争取一下,扁了扁嘴,露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客栈里还有很多空房吧,你看我一个小姑娘,第一次出远门,听说黎城晚上还有各种虫蚁出没,你偷偷租给我,我不会说出去的。”

  掌柜嘴巴动了动,我心内一喜,掌柜却突然噤声,抬头望着楼梯口。

  鞋子踩在木质楼梯上的声音由远及近,楼梯上出现一个墨色的身影。

  男子一袭墨色锦袍,腰间系一根银丝腰带,右手执一把折扇,眉目清冷,听到动静,似是往这边看了一眼,然后若无其事的移开目光,走到大厅里坐下,马上有小二冒出来给他添了壶新茶。

  看来这个就是包下客栈的人了。

  我向来觉得自己通情达理善解人意,且一直致力于将我身边所有人都感化得和我一样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并把它当成一项高尚的工作。

  我几步走到男子身旁,试图感化他答应分我一间房。

  所谓感化,必须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诱之以利,所以我的开场白是这样的,我努力的往眼里蓄了两包泪:“这位大哥,你一看就是大仁大义,侠肝义胆之人,我自幼和哥哥相依为命,前几日,哥哥被贼人所掳,生死不明,剩我一人流落他方,居无定所,辗转来到黎城,只求这位大哥行行好,收留我几晚,小女子感激不尽,来生一定做牛做马报答你。“,说完,像模像样的擦了擦眼泪,余光努力的往上瞟。

  男子此时正执着一个白瓷茶杯把玩,嘴边似噙了一丝笑,我再接再厉:“团结友爱是天盛的传统美德,你看,我们同为天盛子民,理应互相友爱,你分我一间房,你看怎么样?“

  男子继续端坐如玉,我拿出自己的杀手锏:“分我一间房,我付你两倍价钱,不,是三倍,怎么样?“

  男子不动声色的听我讲完,不紧不慢的将折扇打开,闲闲的喝了口茶,半晌,终于抬头看了我一眼,嘴边溢出一句话:“不怎么样。“

  如果是在皇城,我一定毫不犹豫往他好看又欠扁的脸上揍上一拳,再用我郡主的威风压他一压,可惜现在帮手不在身边,我只能尽量劝慰自己低调低调“那你要怎样?“

  男子难得的回答了我:“我喜欢安静。“,言下之意,就是我太吵,所以被拒绝了。

  但是我是这种能听懂言下之意的人吗?当然不是。

  我打了个哈哈:“真的吗?原来你对我一见钟情啊,连我叫安静你都打听好了,那我勉为其难住下来,给你个近水楼台的机会好了。掌柜,给我间上房。“说完,不等他反应,把包袱扔给掌柜,就蹭蹭蹭的上了二楼。

  我最大的杀手锏就是耍无赖,屡试不爽。当然,主要原因是我观察到男子似乎是只身一人住在客栈,并没有带帮手。

  要把我从客栈赶出去,他必定要多费一番周折,而他看起来并不是愿意多费周折的人。事实证明,他果然继续坐在大厅品茶,对我的自作主张并没有什么反应。

  当天晚上我收到了大哥的来信,大哥对二哥的遭遇幸灾乐祸了一番,然后转告我一个半月后皇上的寿辰,我必须回去。

  我对此倍感惆怅。

  此时,月夜清冷,窗外鸟语虫鸣,是个对月兴怀的好时候。

  客栈临水而建,我倚在二楼的围栏上,风吹过,在水面上带起一圈一圈的涟漪,楼下支起的亭子里,墨衣男子坐在石桌旁,整个人隐在月夜里,影影棹棹的月光洒在他身上,他执一白瓷茶杯,抬手间衣袖从空中划过,像水面上漾起的水花。

  第一眼看到他,我就觉得他是个皇城人,我去过的这许多地方,没有哪个地方像皇城一样讲究各种做派,且将这些做派印入骨子里。

  比如喝茶,大哥喝茶时,必用茶杯先拂上两拂,再嗅一嗅,若不如意,便不动声色的放到一边,等着有眼色的侍女过来换一盏茶,若觉得尚能入口,便轻狎一口,然后将茶杯放在指尖把玩,神色一定是漫不经心,嘴角必定似笑非笑。但此时的大哥是最不好惹的,我曾经亲眼见到大哥漫不经心的眼神里转眼放出的精光,将一个没有眼色的大汉吓到当场尿了裤子。

  二哥很少喝茶,但桌子上经常会放各种空茶杯,一般二哥的手碰上茶杯,就会有人倒霉,而且是倒大霉。因为二哥喜欢以茶杯当凶器,而且一出手很少会落空。

  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亭子里的人突然抬起头来,眼微微眯了眯:“安静姑娘。“

  我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他叫的人是我,看他的神色似乎要约我月下浅酌。

  花前月下,孤男寡女,咳咳……我承认自己想多了。

  我走过去坐在他对面,他将一杯茶递过来给我:“墨尘“

  我伸手接过,好奇的往茶杯里看了几眼:“好独特的茶,以前没听过。“

  他咳了咳:“我的名字。“

  我也咳了咳:“呃,我是说,好独特的茶,闻着很独特,你的名字也很特别,以前没听过。“,顿了顿,又一本正经补充道,”我有时候说话习惯用省略法。“

  墨尘的嘴角微微勾起,眼里带上几分笑意:“你说话真有趣。”

  我尴尬的笑笑:“哈哈,过奖过奖。”

  墨尘不再说话,两个人安静的品茶,天上的星星又亮又闪,是个美好的夜晚。

  三日后是黎城的祭水节,是黎城最重要的节日。

  届时黎城的男男女女齐聚黎城郊外的临水河一起赛舟,据说胜者能得到水神的庇佑,且有黎城太守亲自颁发的奖章,是黎城的最高殊荣。

  我对赛舟其实没什么兴趣,因我在鑫山长大,山上虽也有一条小溪流,但实在不构成游泳赛舟的条件,所以我是个十足的旱鸭子,我感兴趣的是河道两旁的小摊,卖糕点的,卖零嘴的,卖糖人的……应有尽有。

  大家在河道里赛得很开心,我在河道旁吃得也很开心,吃饱喝足以后,我挑了个视野好的地方看赛舟。

  彼时正是河道最热闹的时候,加油声,欢呼声夹杂着孩子们吵闹的声音。河道里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船只,除了比赛的专用船,更多的是豪门望族的大船,装横精致奢华,彰显着他们与众不同的地位。

  我将一个糖葫芦塞进嘴里,再看时,河道上哀嚎一片,无数长箭破空而来,箭矢的中心,墨尘临风而立,风姿翩翩,真是个俊俏又显眼的……活靶子。

  人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往往能爆发出巨大的潜力,这潜力体现在逃跑上尤为见效。

  路边摔断腿的乞丐在看到危险后,腿瞬间修复,转眼不见了踪影;旁边卖身葬父的摊位上,那位据说死了三天没钱下葬的父亲突然从白布盖着的木板上爬了起来;还有那位卖糖葫芦的慈祥老爷爷,本着尊老爱幼的美德,我买糖葫芦时特地绕过了面前卖糖葫芦的大叔,多走了几步路去他跟前,走前还多给了几文钱,谁知逃跑时,他脸上的络腮胡子,发套等纷纷落下,转眼变成一个年轻大叔,让人不得不感概逃跑的巨大魔力。

  师傅在教导师兄时,总是满口家国大义,要侠肝义胆,要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但单独和我开小灶时,曾语重心长的教导我:“桃子啊,作为一个具有先进思想的女孩子,必须与众不同,比如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事国事天下事,关你没事,……”,因我是鑫山唯一的女子,这番教诲师傅只曾说与我一人听。

  此时我内心万分挣扎,我既牢记着师傅的教诲,想守住自己作为女子唯一与男子不同的美德,又忍不住想出去来一番英雄救美,我出来这许多天,第一次碰到这个机会,且墨尘实在是个美人。

  内心挣扎的时候,身体已经先一步落到了墨尘落脚的船上,我抽出软剑,将周围的箭矢打掉,拉起他往岸上跑去。

  好在几天的晃荡,我对黎城的街头巷尾已经很熟悉,带着他左绕右绕躲过第一波黑衣人的追踪后,我停下来大口大口地喘气。

  旁边的墨尘一点也没有逃命的自觉,脸不红,气不喘,在我拉着他停下来后,第一个动作竟然是抚平衣角那不细看完全看不出来的褶皱。

  纵然我觉得自己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在看到他的动作后也忍不住想往他后脑勺上敲上两把。不过不等我把这个想法付诸实践,第二拨黑衣人又追了上来,又是一顿好跑。

  将第二拨刺客远远甩开后,我决定好好教育一下墨尘,顺便问清楚事情的始末,如果事态严重,我要在被他连累完全前早点逃命。

  为了在气势上压倒对方,我决定从质问开始:“刚刚在船上,你为什么不跑?”,站在那里,是等着被箭射成筛子吗?

  墨尘抚了抚衣角,依旧是那不紧不慢的调子:“我为什么要跑?”

  我抚额,想要认真组织语言,第三拨刺客已经赶到。

  不等我去拉他,墨尘抬了抬手,一阵炫目的银光闪过,刚刚还活蹦乱跳气势汹汹的刺客瞬间变成了地上的一堆尸体。

  墨尘拿出手帕擦了擦手,然后不紧不慢的把手帕扔在离他最近的刺客身上,抬头看我:“我为什么要跑?“

  我:“……“

  按现在的情形,其实不是他要躲着刺客,而是刺客应该躲着他。所以,我刚刚费力拉着他跑了5条街,绕了3条小巷,穿过好几家民宅其实是在救刺客?

  想到这里,我觉得无比挫败,人生中第一次英雄救美竟像个闹剧,踢了踢脚下的石子:“那你还跟着我跑那么久。“

  墨尘弯了弯嘴角:“我以为你吃多了,邀我餐后散步。“,顿了顿,“难道不是?”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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