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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杀死比赛


谢闲似是知晓众人想法,微微一笑:“作诗的并非本县令,而是我这位知己好友,他是秀才出身。”

秀才啊……

参与斗诗的人这才放下心来。

秀才好,还不算太超标。

不过马上他们就笑不出来了。

裴知白不说废话,干脆利落地把诗念了出来。

“我作的是一首五绝,题为《野菊》。”

“秋深莫相问,独自立黄昏。非关偏爱冷,孤影对寒门。”

一诗作罢,全场又是一静。

众人不语,只细细品味这首五言绝句。

“好冷的诗。”霍怀瑾正了正脸色,“前二句写菊,后二句言志,足可见出风骨。”

这也是沈知砚第一次见夫子写诗,心中暗暗佩服。

高县丞却是很不高兴,“我摆了这么多名贵品种的菊花他不写,非要写不值钱的野菊,又是孤影又是寒门的,膈应!”

高朗附和:“就是,全篇连菊花的影子都没有,远不如我那首《咏菊》。”

高县丞斜了高朗一眼,心里升起无力感。

他只是不喜裴知白写野菊,没说他写得烂啊!

屋内识字的小厮丫鬟眼观鼻,鼻观心,不敢发出一点声响。

只在心里默默吐槽:文盲。

高县丞心头烦躁,本以为这斗诗会只是老爷们的菜鸡互啄,谁知半路杀出了霍怀瑾和裴知白。

为儿子准备的斗诗会也为他人做了嫁衣……

而且他心里隐感不安,总觉得县令带着这秀才来者不善。

一楼的众人窃窃私语,讨论着裴知白的五言绝句和霍怀瑾的七言绝句哪首更好。

至于高朗的诗,早被人抛之脑后了。

此时的沈知砚,脑子里天人交战。

夫子拔得头筹,带走刘小满,似乎也可行。

只是这样一来自己想靠赏花宴打响名头的计划就泡汤了。

还有一点沈知砚不确定,夫子知道那是刘义的姐姐吗?

夫子毕竟是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这么大了也不见有个师娘。

若是不知道,万一……

当然自己也可以直接出面揭露县丞的罪行,毕竟县太爷就在夫子身边。

但若是扳不倒县丞,反而会连累到自己,沈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农户,不可能跟县丞抗衡。

高县丞能在朗山县作威作福多年,没有后台沈知砚是不信的。

思来想去,还是先不要得罪县丞的好。

当务之急,是把刘小满成功救到手。

“一会儿人带上来了,玄知你就问她身世和经历,我非抓到高平把柄不可。”谢闲自信道。

“哎,人家的诗更好啊。”霍怀瑾叹了口气,站起来准备服输。

显然,他已默认裴知白是作诗会的头名。

霍怀瑾刚要推窗就被沈知砚叫住。

“等等,子温兄,我这也有一首诗。”

沈知砚提笔落墨。

“你也有诗啊,年纪这么小就敢写诗,勇气可嘉。”霍怀瑾退回来,随口鼓励了两句。

沈知砚把写好的诗递给霍怀瑾看。

霍怀瑾随手接过,并未放在心上。

“字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他粗扫一眼,在心里默默道。

但当他看清上面所写内容时,表情彻底凝固了。

“子温兄?”沈知砚见他愣在原地,试着叫他。

霍怀瑾吞了口口水,不可置信地扭头看沈知砚:“这是你写的?”

“是啊,怎么了,写得不好吗?”沈知砚面不改色地点头。

我屮艸芔茻!

分明是写得太好了!

一个七岁小孩能写出这样的诗,霍怀瑾感觉自己这么多年的书白念了。

此诗一出,直接杀死比赛了!

沈知砚又开口:“我在学堂看过夫子的《诗词格律》,掌握了基本的韵律,加上刚刚听大家的诗,一时心有所感,忍不住写下这首诗。”

霍怀瑾一脸呆滞地盯着沈知砚,感觉胸口中了一箭。

不是,这合理吗?

霍怀瑾把纸还给沈知砚,“你这首诗一出,绝对能拔得头筹,对面那位也不是你的对手。”

霍怀瑾今天来这一趟真是开眼了,朗山县竟然有比自己天赋还高的人,高得还不是一星半点。

他看沈知砚的眼神变得极为认真,不再把他当成跟弟弟霍子烨一样的小孩。

沈知砚却把纸递给小厮:“劳烦小哥,帮我念一下。”

霍怀瑾忍不住开口:“这么好的诗,你不自己念?”

沈知砚眨眨眼:“我也喜欢低调。”

霍怀瑾:……

得,比他还能装,还装了波大的。

今天一过,这诗怕是会传遍整个朗山县。

“不知公子姓名?”小厮恭敬问道。

名字是不可能说的,夫子还在对面呢。

沈知砚沉吟少许:“我有一号,号种花家。”

噗!

霍怀瑾一口茶水喷出。

小小年纪,字都没取,还给自己取了个号。

不过挺好听的,细一琢磨还有独到韵味在其中。

霍员外面无表情擦掉脸上的茶水,勒令小厮:“赶紧念,我急着回家打孩子。”

“诸位,三号包厢,再作七言绝句一首。”小厮高声道。

大厅顿时响起窃窃私语。

“这是霍家大郎不服那瘸子秀才,准备写首新的接着斗啊。”

“那包厢可不止霍怀瑾一人,还有霍员外和一个小孩呢。”

“你知道什么,霍不疑虽然做生意门清,但他的文学水准跟我们半斤八两罢了。”

“那还有个小孩呢?”

“你说这话自己想笑不?”

“……”

小厮不管下面人的谈论,高声念开了。

“《寒菊》。”

“花开不并百花丛,独立疏篱趣未穷。”

声音传开,只此两句,原本还在低声议论的大厅瞬间安静下来。

“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死寂。

众人:!!!我屮艸芔茻!

这直接杀死比赛了!

好一首寒菊!不写菊之色,不写菊之香,而写菊之品格。

“这是何人所作?”有人神情激动。

“诗人有一号,种花家。”

连号都这么有意境,种花家。

种花种花,雅俗共赏,当真是志趣高远又有气节。

一个中年文士猛得站起来,面色潮红,拔腿就往二楼跑。

边跑边喊:“我要拜会种花家先生!”

结果被小厮四仰八叉地抬走了。

一时间,所有人崇敬的目光全部投到了沈知砚所在的包房。

咣当。

裴知白手中的茶杯跌落在地。

好一句“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他目光如炬地射向对面包厢,只可惜朦胧的纱窗让他看不清里面的人。

能写出此诗,必定是个品节高尚,才情过人之人。

内心激荡的情绪迫使他站起来往对面走去。

他必须拜会一下这位种花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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