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三条腿都打断
“夏殇,我算是看错你了,没想到,短短8年的时间你就变成这样一个市井痞子。”李奕仙摇头,叹道,“你这是在嫉妒么?”
夏殇还真不知道自己应该嫉妒什么,他事业成功,人生刚刚过四分之一,就积攒了能花上一辈子的钱,老爸老妈又有自己的事业,除了还有一个貌似没长大的妹妹之外,夏殇不知道自己这辈子有什么可遗憾,可嫉妒别人的。
夏殇这么想着:一般来说的话,不是应该别人来嫉妒羡慕我吗?
李奕仙懵懂初期确实还真喜欢过夏殇,不过,那种没有掺杂物质的爱情,在这个时代是站不脚,生不出根的,所以啊,早在李奕仙考入大学后,一切就都完全不同了。
现在社会太现实,容不得李奕仙有任何一点幻想,老实说,她实在也没什么恶意,她只是想找个认识的人好好炫耀一下,说自己男朋友是环球国际多媒体老总的儿子,顺鞭挞一下夏殇的积极性。
遗憾的是,夏殇听出她的炫耀,就是没注意到她的用心良苦,而张鹤也被气到不行。
“你已经比人少念了一点书,家庭情况也不是非常好,现在能做萧雨荷小姐的保镖就已经很好了,这么好的工作,你该好好珍惜的。”李奕仙语重心长地说道,这话的潜意识是让夏殇不要得罪张鹤,“你以后毕竟还是要成家过日子的,现在不积攒点钱,以后怎么办?”
夏缘寿看到哥哥一时半会挤不出什么话来,忙挽住夏殇的手臂,骄傲得像一只小孔雀:“哼,就算哥哥以后整个宅在家里,我也会赚钱养他一辈子的。”
张鹤奇怪地看着夏殇,然后在沉默中慢慢生出鄙夷的神色:“夏殇,被女人包养,你还真是挺有本事的。”他到是一点都不奇怪夏缘寿为什么叫夏殇哥哥,这年头,老公、哥哥这样的称呼,未必就是亲戚,更可能是情侣之间的昵称。
夏缘寿生气地指着张鹤,嘟着小嘴,气冲冲道:“我哥哥自然是很有本事的。”越发用力地贴近夏殇的身子,夏殇只感觉到手臂贴着一个圆润的饱满,对象是自己妹妹,他有点发虚:不过,被女人包养能算是什么本事。
“像你这样低劣的男人也只能拿钱去包养女人,你不知道吧,真正优秀的男人,是等女人来包养的!”夏缘寿振振有词地说道。
夏殇满脸黑线:缘寿,你这么说我是很高兴啦,可是啊,整句话听起来,给人感觉就真的是怪怪的。
李奕仙吃惊地看着夏殇,眼中除了鄙夷之外,另外的意味,夏殇一时也观察不出来那是什么意思,良久才听她说:“几年不见,夏殇你已经优秀到可以去做被人包养的牛郎了,真是看不出来。”她知道,在扶桑银座里从事服务业的牛郎们,有时候可以优秀到很牛叉的地步,被几个女人包养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总觉得话题似乎被扯到很久远的地方去了,夏殇寻思着,再这么说下去,他会变成人渣废物的。
“奕仙,算了,这家伙已经没有一点作为男人的自尊了。”张鹤觉得自己就算再有钱,再有势,估计这个牛郎都不会多看一眼,被称保险套当然很不爽,“这种男人,活着也只是在浪费国家粮食。和他每多说一句话,我们的档次就要降一点。”
夏缘寿听着他这么数落自己哥哥,就是不开心,夏殇没开口,她就说:“像你这种男人,活着就是个移动垃圾,还是不可回收的,每呼吸一口气,南极冰川就要融化一点,全世界人幸福指数就要下降九十九个百分点,全国男女比例不条,有一半是你的责任,你爸当年没把你射在墙上,还让你活到现在,还真是罪大恶极,对不起世界了。”
夏殇听了这句话,下巴差点掉在地上,瞪大眼睛,傻傻地看着自己妹妹夏缘寿:这真的是我妹妹吗?
这么歹毒的话,她居然毫不犹豫,一口气说了出来,转过头去看张鹤。
张鹤一张长得还ok的脸,一会儿绿一会白,又一会又红得发紫。这句话如果是从夏殇嘴巴里说出来,他还能忍受,可是,问题是,这句话是从夏缘寿这个女孩子说出来,他就跟吃了十几只苍蝇一样,很恶心,很难受。
“哟,大哥,还练过变脸啊,这翻书一样的翻脸手段,算是你唯一的优点了!”
“哼,你也就现在还能说这种话了,迟早你会为今天这事后悔的,女人。”张鹤冷笑了声,说毕,开车走了。张鹤是真的被惹恼了,这一回,他决定好好找几个人去教训夏殇,去教训那个夏缘寿。
夏殇看着张鹤绝尘而去的车影,若有所思地说道:“缘寿,你好像得罪不该得罪的人了。”
“就算得罪天王老子,哥哥你不还是会保护我吗?”
“真的很遗憾,哥哥是靠你赚钱活下来的小白脸了。”夏殇苦笑着,张鹤在他眼里,只落了个保险套的印象,估计自己在他眼里,也就牛郎这个程度了。
海都市没什么比较大的黑帮,不过,在某些街头混得比较好的,靠收保护费的混混们,还是有几个的。
许顺然是介于黑帮和混混之间,算是海都市混得比较好的。
中山街的头叫云哥,依靠收保护费过日子,中山街的老板们看他打架比较狠,敢拼,收的钱也不多,和这种人计较那每个月一两千块也没什么意思,所以云哥在中山街也算是走得比较顺的。
久而久之,跟他的人就多了。
仔细打量着眼前的男人,除了个子高自己一点之外,没什么特别的,张鹤说他是个小白脸,就靠女人吃饭,撇了一下夏缘寿,这一瞥,25岁的云哥就转不过头了。
因为夏缘寿实在太可爱,太漂亮了,云哥在这中山街上混了这么多年,还没看到这么可爱漂亮的女孩子。云哥直盯盯地看着夏缘寿,那眼神,几乎要把夏缘寿吞下腹去吗,夏缘寿就看到他深深地舔了一下嘴唇,好像在享受什么美食。
夏缘寿不怕张鹤,因为她知道像张鹤那种人肯定会关注自己的身份,就算有什么手段也会阴着来,所以她可以在街头随便羞辱他,可是,要是换了眼前这把头发染成绿色的,鼻孔还镶着鼻环的家伙,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些人已经是警察局的常犯,就算人关进去,被放出来,也是一两天的事。
表哥陆志鸣以前还在社会上混的时候,每年的聚会,也经常说这些街头流氓的事,这些人可以说最是欺凌霸道的混蛋。
用药把女孩子骗去k吧,关上门,把音乐放到最大声,里面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
夏缘寿的圈子和他们没有重叠,但是,她却从陆志鸣那里知道这些人的事迹。如果是张鹤,说到头了,她还可以说自己老爸是谁,但这些流氓,却是不同。这些流氓才不会管她是不是夏砚之的女儿了,或许应该说她身份越高贵,他们越想逗弄。夏缘寿虽然恼怒云哥那几乎要把自己吞下去的眼神,可是,考虑到自己小胳膊实在打不过他,还是赶紧躲到夏殇背后去,拿出手机,立刻就要搬救兵。
云哥看到夏缘寿像小兔子一样跑到夏殇身后,然后目光微微移动,看到夏殇的脸,然后就有一股莫名的怒火慢慢从心底烧起来,烧的他口干舌燥,烧得他脑子里只剩下两个字……情敌!
是的,不是轻敌,而是情敌!
云哥最恨的就是小白脸了,尤其这个小白脸还是自己的情敌。
“站住,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想要过此路,留下妹子来!”云哥伸手指着夏殇,还有古代那种山贼的气势,他现在迫切需要一个压寨夫人。在看到夏缘寿这样的女孩子之后,云哥内心深处就有一个声音在呐喊,狂热而豪放地叫着:该是时候结束这25周年的单身了!
对象肯定不是欢乐厅ktv里的吧女,只要300块就能聊天,牵手,接吻,开房一条龙服务的出台小姐,而是像夏缘寿这样清纯可爱,身材发育又非常好的良家妇女,哪个男人会希望将来陪伴自己一生的,会是个出来混的出台小姐啊?
夏殇叹了口气,这条路还真难走。
“小子,你没听到么?”云哥大咧咧地指着夏殇,微微敞开衣领,露出一片狰狞纹身,稍微一抬手,小弟们立刻就围上来了,“你马子现在想和我们一块去玩,识趣的话,就让开来,要不然,让你好看。”张鹤拿出元让他打断夏殇的腿,抓夏缘寿去拍几张艳照,他现在改变主意,要打断夏殇的腿,带夏缘寿回去和自己滚一辈子床单。
“我要是不让,那该怎么办?”夏殇觉得好笑,什么时候,这些下三滥的角色都敢站在自己面前,说这么嚣张的话了。
“不识抬举!”云哥爆出一句成语,超水平发挥,立即指挥小弟左右上前,去拉夏缘寿的手,很有当年乔四爷(当年北方有名的黑帮大佬,有兴趣,可以问下百度)的风范。
“哥哥!”
“什么事。”
“呔,给我放手。”夏缘寿甩开小弟的手,满脸涨得通红,柳眉倒竖,这16年的生命,还真没碰上这种蠢事,她是有听说二三十年前,北方有个牛叉的黑帮老大叫乔四爷,叫“夜夜做新郎”,只要在街上看到女人,合眼了,就会派人抢掳了去,一夜风流,留下钱,潇洒而去,非常厉害。
没想到这南方也出现了云哥这么牛叉的效仿者,居然想学乔四爷。
“别用你这肮脏的手碰我,死吧,像你这种人,多活一刻,就是多污染一刻大气!”夏缘寿以一种你是垃圾的眼神盯着眼前的马仔。
马仔大怒,这个夏缘寿长得不错,不过,以前老大玩过的女人,他们大多也都尝过,叫道:“别太嚣张了,云哥看上你是给你面子,惹恼了我,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诶?”夏殇顿时来了兴趣,“我倒是想知道你如何让我们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马仔指着云哥,道:“怪只怪你们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不过,看在你马子的份上,只要好好陪我们云哥睡一个晚上,我们就大发慈悲,稍微小小的打断你一条腿就算了。”
“云哥?”夏殇歪着头,奇怪地看着云哥这个老大,看来没什么特色。
马仔骄傲道:“中山街就我们云哥最大,我们云哥随便一个电话就能叫来几百个兄弟,整条中山街就我们云哥最大。”
“是么!”
云哥嘴角翘起,很是骄傲自得,中山街人流量很大,店铺营业额都高,能得到这么繁华的地盘,他真的觉得自己很厉害。这年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年代。很多容貌不俗的妹子西化的就是他这类型的。
依照以前的经验,夏缘寿应该会表现出好奇和崇拜,女人和男人的开始,基本都是从女人的好奇心开始的,而崇拜则是更近一步的感情。
“不就只是个混混么,有什么了不起的。不事生产的废物,对这个社会完全没有贡献了。为什么这个社会总是会出现这种人渣啊。难道真的应了那句,没有邪恶,如何衬托得出正义。”夏缘寿显然对混混没什么好感,不过,也怕声音太大,引起他们的反弹,低着声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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