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风月山庄
夜已静,夜已深。
时值盛夏,窗外只有蛐蛐的鸣叫声。
斜月通过敞开的窗户把光送进来,冷冷的照在一个卧躺着的人身上。
他将身子一蜷,别过头去,不去看那些光亮的地方,也不想让其他人看到他的脸。
他的双眼紧闭,鼻子旁有一条深深的伤疤,牙齿也使劲地咬在一起。
最让人注目的是他的衣服和他的双手。衣服,鲜亮而高贵;双手,修长而白净。他明白,手是自己的,需要悉心呵护。
所以他用最干净的水洗手,随身带着最柔软的丝帕,每天拂拭双手数百次。衣服却是穿来给别人看的,那些好事者们为了让他们看得舒心,是不惜花重金为他订做衣服的。
可是,却没有人给他送过内衬。他的内衬只有一件,除了在洗澡的时候脱掉,余时都穿在身上。那件衣服很旧,汗液早已将它最初的白色渍成淡黄色,大大小小的补丁到处都是。
如果他告诉你这件衣服已经穿了十年,你一定觉得他少说了五年,至少五年。无论十年还是十五年,谁会看他的内衬?只要外面的衣服华丽即可。他的手指微动,碰到了旁边的剑,一把很精致的剑。剑身上清晰地刻着四个字“捕风揽月”。
二十年前,一名衣着平庸的少年来到江南金陵。
这金陵乃是中华龙脉所在,产生的帝王不计其数,秦朝始皇帝即位后在此地埋下十二金人以压制龙气,但历史就是这样可笑,他的王朝只传至二世便葬送在楚人手里。
除了帝王,龙脉之地还产生了众多武林名宿。其中,最让大家信服的便是乘风剑客孙林又和月梭周严。
孙周二人同时成名,一战成友。此后形影不离,终日在一起熬筋炼骨,练剑修气。三年之后,更是创立风月山庄,设擂比武,数年来从未败过,隐然已让江南武林马首是瞻。
这少年的名字叫朱平。
没有人知道他来自哪里,师承何人;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剑法,他的武功。因为他默默无闻。
这样一个无名之人,是不会有人刻意去关注他、调查他,甚至没有人理会他。
朱平站在风月山庄前,右手紧握了握佩剑,盯了风月山庄的门户多时。
风月山庄大门敞开,门旁两侧各站名看门弟子,他们目光高傲,总是对门外之人嗤之以鼻。
他们的身后是一副鎏金对联,上联乃是“风吹草动随剑意”,下联书写“月移影从任吾心”,门楣挂一横匾“月明风正”。
通过大门可看到一个丈方大小的屏障,上面也画满风月之景。从屏障的两侧可以望见兵器架和座椅。想来这屏障背后便是比武擂台所在了。
朱平在台阶下踱了十数步,又向来往街市环顾一番,确定无人注意到他,一颗心才平静下来。
他抬脚登阶,双手抱拳,略一作揖,道:“请问此处可是风月山庄?”
门人瞟了他下,道:“江南大地,除了风月山庄,哪里还配挂这风月对联!”
朱平又道:“敢问孙周两位庄主可在?我是来……”
“少说废话,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就你那有几斤几两都不够压秤砣的,还妄想来挑战我们庄主,快走快走。”说完,他急推朱平。
朱平此刻正要更上一级,右脚已经抬起,重心偏后,再者疏于防范,竟被他推下两个台阶。
那门人看此情况,更加傲慢。自言自语道:“就这功夫,我教出来的徒弟也比他强!”
朱平听到那门人的嘲讽,表面不以为意,仍作微笑,道:“既然这位大哥这样说,想是庄主不在,待到庄主归来时,请告之‘朱平来过’。”说完,转身离去。
金陵街是这里最繁华的街道。全天张灯结彩,白日里各种商贩在这里经营,晚上花街柳市灯火通明。
富人喜欢这里的繁华,经常一掷千金,只为搏佳人一笑,乞丐喜欢这里的挥霍,经常结队乞讨,只要说对一句上好的吉利话,说不准就会有哪位商贾士绅赏赐银两。
朱平漫步这条街上,他看着这车水马龙的闹市,却找不到自己的容身之地。
金龙客栈伙计的大声吆喝,在他听来,就像是故意嘲笑自己的落魄一般。
自他懂事以来,就全心练剑。一个动作往往练数月之久,拔剑的动作更是习得出神入化。那些日子里,陪伴他的只有孤独,支持他的只有武功。
他相信,只有剑才能达成目的,也只有剑才能使他出人头地。
太阳已经迫近西山,他决定先找个地方挨过一晚。
一个破屋,破茅草屋。
朱平就蜷缩在这里。
几日下来他已经很疲倦了。
本来打算今天就和那庄主一较高下,可谁知……唉,可叹啊,一个无名之人连风月山庄的大门都进不去。
门人的动作他都看到了,他就是不愿格挡,把力气花在他们身上,实在是一种浪费,他需要保持体力。
他想着,如果明日见到风月山庄的主人,他一定要比试一番,让自己绝世的快剑彻底把他们打败。这样,他就会成为武林中最具名声的人,就不需要为自己的生计发愁。
人就是这样奇怪,未得到的东西一定要想方设法获得,还笃信那肯定是世上最好的。
天亮,风月山庄门户大开。
朱平又来到这里。
朱平此刻没有上前去,他慢慢走到大门右侧的角落,就那样坐下去,静静地盯着周围。
门人本打算将他赶走,但见他实在没落,也就没有做声。他要等什么人,难道他在此地还有朋友,没有人知道答案。
风月山庄门前是一条宽阔的大路。
山庄未设之前,这里就是货运通往金陵街的首选之路。如今,声名显赫的乘风剑客和月梭在此安家落户。那些精明的商人更是专走这条路,一来可保货物万无一失,二来有幸结识两位英雄,也是荣幸之至。武林之人更是偏爱此地。
朱平完全放松身体,双眼半眯。突然眼睛一亮,目光向东投去。
一位身穿白装的男子漫步走来。
他的步调很慢,但极慢中却又极动。路上人来人往,车辆货物更是不计其数。而这白衣男子,却堪堪在他们的间隙中插过,时间拿捏恰到好处。
他所越过的人,脸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显然对此毫不知情。
顷刻间,白衣男子就以他那缓慢的步伐来到庄前。
白衣男子先向朱平略一微笑,再上前向门人问话。
这一笑,可能是这白衣男子的多年修养所致,也可能是他的眼光独到所致,但就是这一简单的动作,甚至没有任何言语,都让朱平温暖万分。
白衣男子双手抱拳,作揖道:“麻烦两位通报一声,南宫世家第二子南宫越求拜两位庄主。晚辈慕名而来,略备薄利,不成敬意。”
说完,他双手一扬,一顶蓝缎轿子竟从屋顶缓缓飘下。
轿子的四端各有一个粗壮大汉抬持。一般轿子便有数百斤重,四人抬起尚且费力,何况要从屋顶飘下,落地无声,显然是这四人身怀惊人轻功,即便如此,也要四人心意相通,配合得亲密无间,才能做到这般轻盈。
那门人傲慢的神色完全退去,惊呆地望着这一切,竟然半晌没有动作。
南宫越掏出十两纹银,道:“烦请通报!”
门人这才回过神来,木讷地接过银两,往庄内半跑而去。
朱平再看这南宫越:素衣裹体,身材修长,脸上的五官配合得恰到好处,使男子的英气完全显露,再加上他温文儒雅的气质,真是有“好男儿当如此”的感觉。
朱平很想结交这个朋友,在他心里,他已经把南宫越当做自己的朋友。
如果说,女人之间的一句赞美就可建立深厚的感情,那么男人之间情义的建立有时只需要一个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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