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旧地重游
第二天PAUL兴奋地告诉我,我们可以回美国了,新西兰的项目,上头换人了。
我笑,没有惊喜。甚至尚有一丝没来由的忧虑。
我觉得自己或许低估了他。他,远没有我想的那么无可奈何。
至少只有他,能在一夜之间让我的PAUL从失落到兴奋成这个样子。他在Stanford上层建筑的地位,可想而知。
我暗暗压下心中的阴霾和那股总觉得还会有什么事发生的预感,开开心心地和PAUL收拾着行李准备回国。当我整理我们这四十多天来的旅游写真,看到那两张在青山绿水下沐浴着阳光无比灿烂的笑脸时,突然想,如果能从此就这样,再也不离开,再也不用回那大千红尘,该有多好。
可是PAUL是男人,男人都是有野心的。身为聂小凤的我又岂会不理解野心之于人的重要。一当他听到又可以回Stanford重振单细胞膜渗透项目,有望竞争今年的诺贝尔时,他就展现出所有优秀的,渴望实现自我价值的年青人所共有的美好憧憬与雄心勃勃。这份朝气和活力,让我看在心里,疼在心里。那份舍我其谁的青春豪情总是让我想起自己身为聂小凤的双十年华。可是美好的东西往往转瞬即逝。我以自己亲身为例,所以对这整件事情的积极指数持保守态度。
果不出我所料,但这一回问题没有出在PAUL身上,却仍是出在我。
回到学校后,我做了力所能及的一切。我刻意避开那辆载过我回女生宿舍的雪白宾士,上课时我换上度数深的眼镜,为的是能坐得离讲台远一点,我避开高峰时间去学校的,并且从不涉足(教师餐厅),常常搞得自己吃了上顿没下顿。 平时的研究工作也尽量到实验室拿了项目就走,全部在图书馆和宿舍里完成。天知道我已经把自己委屈到什么地步,想当初BLOOM在的时候,这个全世界首屈一指鼎鼎大名超级豪华的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声控电子实验室就是我一个人的天下,没课的时候我一天24小时泡在里面吃饭上网看书打壁球做实验搞网攻无恶不作,弄得太晚就在里面过夜。如今我每回不得不经过它时却要加快脚步。我还有一件最喜爱的绛红色风衣挂在实验室的柜子里, 爸爸送的20岁礼物。可是自从弄丢了自己的那把钥匙后,我就再没去把它拿回来,因为唯一一把剩下的钥匙在他那儿。
天气转凉,我苦熬了两周。诺贝尔初评将至,院里个个都忙得四脚朝天,我没有时间逛街, 而且实在想念我最爱的红外套。我决定挺而走险。
“Professor.”我在实验室门口摇晃许久,看到他在里面,我竭力云淡风清的叫唤他。
他没理我,自顾自看书。
“罗老师?”
他把书扔到桌上,转身走到器皿架去拿了个新显微镜头给一台显微镜换起来,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师父。”我叹了口气。
他终于转过身来,目光镇定冷漠。
“什么事?”他的声音很闷。我知道他在生气,这些天来我那么努力地回避与他见面,连同学都看出事情不对了。
“那个。。。请您帮我开一下衣柜。”我看着他的表情,忙又解释道,“我的钥匙掉了。”
他看我一眼,掏出钥匙走到橱衣柜前。柜门开了,我拿了大衣就想跑。
他看见绛红色的外衣,眼神楘地动荡不安起来。
“还喜欢红色?”他轻声问。
“我的英文名叫ly,红色的意思。我答非所问,却又字字珠玑。我把外衣掸在胳膊上,自然后退。
“下周跟我上哀牢山。”退至门边时,突闻这一句,我差点没摔个跟头。
“干什么?!”就因为我喜欢红色?复仇色?!莫不是我的正义之师良知觉醒了,又想关我的禁闭?
你敢!!
我据傲地立在门口,恶狠狠地与他对视。哀牢山,是我和他之间的禁忌。
他仿佛被我瞪得莫名其妙:“我有课题交给你做。材料都在哀牢山,我来美国的时候没带出来。”
我释然,顿觉自己有惊弓之鸟的嫌疑。窝囊!我聂小凤时至今日,一提起那个地方还是如此窝囊!
“还有谁?”我故作姿态,表示满不在乎,却问了句最缺乏安全感的蠢话。
“没了,就你和我。” 他转过身去,一副不愿多谈的样子,他也不省油。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变得有些翘皮,有些PAUL式的淘气。一千年前可是打死他也决计不会如此轻佻地说话,尤其是跟我。
岁月荏苒,这一千年间,究竟发生了多少事,修改着他的思考和性格?都是我所不知道的。
看来我错过了很多好戏。
人都说,经历是性格的模具,而时间是经历的载体。他用这一千年的时光看尽了大千世界,红尘演变,经过了这相当于十多世的经历,换作任何人,当初的个性都不会一成不变了。甚至,这样的人是否还能算作个“人”,是否都还算作拥有“性格”,都值得争议。
我的心突然面临一场震撼,一千年后,什么都会变,他的经历在变,性格在变,坚持在变,信仰在变,可是他对我的心,从他后悔的那天起,始终都没变!
其实我早该想到,如果当初为了“于礼不合,于礼不容”那所谓的八字斟言,他可以坚持一生,不惜两个人的幸福和苦难,那么后来为了我,他便也能固守上这一千年的寂寞冷清。只要是他认定的事情,他永远都是这么地固执。这一千年的旅程中,我不相信他没有遇见过别的缘分,以他的优秀,我不信没有别的女子向他示好,他却定然又是为了这份心中的坚持,淋着时间的雨,铁石心肠。
这种人,在现代心理学的定义中,属于真正的“自我至上”。这种人,缺乏的是对他人,对人性本身的一种体谅。
我转过身去,因自己迟到了千年的发现而顿觉释然。
曾经,我是和这样的一个男人纠缠了一生。
中国,云南,哀牢山。
这是我生平第二次踏足在这片土地。阳光一如千年前那般慵懒绵软地照在身上。我边走边看,因为记忆的苏醒,此次重游已不比上回。一切都那么熟捻,往山顶庄园走去的一路便是浑然天成的归途。
他走在我身边,没有出声,没有超越,只是静静走在一旁,似乎不愿打扰我的回忆。而我此时,却在心里做着恰恰相反的事,不回忆。
一线天近在眼前。我径直侧身走入狭窄的石缝,脚步依旧,未作停留。
然而脑海中终究止不住一闪而过当年的画面,一个小小的女孩,跟在一直背对着她,从不稍停的翩翩白衣身后,努力追赶那成年的脚步。
师父,你真不体贴呀,我还那么小!
如今却是我,走在你的前面了!我心头傲气顿长,下意识加快了步伐。
山庄里,屋造和摆设竟然与当年完全一致,我几乎不敢相信,一千年了啊!这么多年间他就像黑山老妖似的生活在这里,竟然能从不被人发现他的秘密?!
我突然想起上高中时看过的<<神雕侠侣>>,杨过在绝情谷底的小木屋中,立刻感到小龙女在这里,正是因为屋内与古墓一模一样的摆设。
我不由自主地笑起来,可惜啊,当年我不是杨过,他也不是小龙女。
他听见我咯咯地笑,这一回破天荒地没有陪我笑,反是幽幽一叹。
“那我还住以前的房间?”我单肩挎着TIMMIX的登山包,一面问他,一面仰脖灌下手里的百事可乐。
不知道亭外十里的破旧石屋还在不在?我突然兴致勃勃,想要好好地把这儿故地重游一番,可谓忆苦思甜。
“你爱住哪里便住哪里。”他道,转身踱去,“住我的也行。”
我一口呛出来,猛咳不止。
显然在我到来之前,他把我的房间作过了修整。
墙壁重新粉刷过,贴上了淡水绿色的墙纸,我最喜的颜色。
有谁会知道,当年的武林头号魔头聂小凤我,青春年少时最喜爱的色彩,不是深腥之红,不是玄绛之紫,不是华贵金黄,而是这,清灵通透的绿色?
一如那晚,我穿戴来呈现于最爱之前的妩媚得意,“讨人喜欢”。
那时我的师兄天相一见,便被夺去了呼吸,“小凤,你美得就像天上的仙女一样!”
无忧无虑的今生里,我最喜的颜色,仍旧是绿。象征美好生命的色彩。
美好的东西总是转瞬即逝啊。
我深吸一口气,踱步环顾我的旧室新屋。本是现代工艺的淡绿墙纸,却与一室古韵融洽得近乎诡谲,隐蔽式空调嵌在雕梁画栋的支墙里,仔细观察后才发现,原来一切都不是当年的东西,只是全部依造当年式样仿制的复古的家俱摆设。那是自然,有什么物事能持久千年而不致腐败消亡?置身其间,就像走进拍古装戏专建的摄影棚,跟电视里看到的古装场景大同小异。而只有如我这样的当事人才能体会那犹如打翻了五味瓶,百味甘苦齐上心头的复杂滋味。
恢复了记忆后,我再也变不回当初那么单纯无辜的聂晓枫了。
我从背包里取出师父送我的玉笛,将它挂回当年的位置,让它物归原主。我走远两步瞅着它,笛身的断痕犹在,一旦被七巧梭所断,愣是怎样高明的缝合之术都无法让它再如从前般完美无瑕。我回忆着当初手起笛裂的绝决,忍不住又伸手去抚摸那道隐晦的裂痕。
我当年,是否心太急?或许其实那日房前,他不过是一时口不择言而已。
他当年,是否也心太急?其实我也不过是因他如此对我,想起了娘的遭遇,才开始偷偷习武。
不能想了,心已太累。
幸运的是,当我恢复记忆后,再看宿舍里全家福的照片时,终于相信,举头三尺有神灵。
当年的爹和娘,外公与外婆,正是我今生的亲人们。
当年外公外婆嫌我是私生,不喜我,今世里却如珠如宝地疼爱我。
当年爹受制于少林住持的身份,导致娘和我颠沛流离,生离死别。如今却是夫唱妇随如胶似漆,相识北大校园,情定未名湖畔。众人口中的佳偶天成,金童玉女。于是,纵然我也是小两口私订终生的一时意外,却也能无忧无虑地呱呱落地,成长于完整幸福的家庭,培育了我今生里与人为善,光明磊落的世界观。
在我聂小凤的两世之中,太多玄机四伏,波涛暗涌。一千年前,命运对我没来由地固执偏颇,我也是飞蛾扑火般自不量力。时间在一旁幽幽冷笑,由得我撕心裂肺,恁地一卷黄土将我掩盖。一千年后,好似老天做了场大梦,一觉醒来,发觉了我的委屈,把以前欠的,生生齐补上来。或许每个人眼前看似理所当然的繁花似锦,在时间的辗转游戏中,其实都来之不易。
我把全家福照片放在当年的梳妆台上,那个曾被我推个底朝天的梳妆台。考究的清漆让它焕然一新。一切都好似从未发生。镜中人面娇艳一如当年,我隔着千年望自己,一时间痴了。
待我回头,隔着半掩的门缝,才发现有人于外,共我痴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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