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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九章 巧遇陈宫


  发现了何陆的异状后,朱旭的心头不由一怔,莫非……他真的是女子?

  尤其是在他将那碗酒饮完之际,透过他那细细的唇隙,一条粉艳的小舌轻轻地颤动了几下,似乎不堪酒水的辛辣,那双丹凤眼,更是半眯成线,一脸娇柔可爱的样子。

  朱旭看在眼里,笑在心里,一下子就相通了事情的原委:好啊,敢算计到我的头上来了,有你们瞧的!

  接着,朱旭非常自然地移位到何陆的身边,与她同坐一方,开怀大笑,道:“妙极,妙极,真是妙极啊!想不到何兄如此的爽快,常言道:酒逢知己千杯少!来,我们再干三大碗!”

  果然,何陆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女子特有的幽香,虽然她好像特别用了其它什么气味来掩盖,但终究逃不出朱旭那久经花丛的鼻子。

  对于朱旭的突然靠近,何陆显得有些惊慌,却又不好移身,只得陪着朱旭又喝了三大碗。

  四大碗美酒入腹后,朱旭也不由有了三分醉意,想不到这里有如此之烈的酒,更想不到此女的酒量如此之好。对于会喝酒的女人,朱旭从不犯傻的跟她们硬拼。于是,朱旭便佯装醉意,一把握住何陆的手,吐着酒气,说道:“何兄,知己难寻啊,我们再喝三大碗!”

  何陆突然被朱旭这么一捉,绝美的秀脸不由一变,连黄舞蝶见了也是一脸冰霜覆面。何陆几分紧张道:“朱兄,你醉了吧?夜色已深沉,不如我们就此作罢,改日有空,我再请朱兄痛饮如何?”

  朱旭道:“改日?呵呵。改日要不知道什么时候了,我还没醉,我还能喝,外面月色正美,正是尽兴之时。来,请听我赋歌一曲。”

  说着,朱旭借着酒性,想起后天就要离开洛阳了,要和熟悉的人和爱的人暂时分别了,心头不免也有些感伤。一时兴起,他便一把拉起何陆,挽住她的俏肩,另一只手端起一碗酒,来到窗前,对着窗外的明月,高声唱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何陆被朱旭紧紧搂抱住香肩,反抗不得,却也不由被朱旭的低沉、壮美而伤感的歌声,所深深地吸引,一时之间,她竟忘记了反抗。

  其实,不光是何陆,此时,这望月楼里的所有人,都被朱旭的歌声和词意所深深地震撼。

  在场的,很多都是今日游万山湖归来的才子佳人,他们各个满腹经纶,如何听不出此歌的情韵兼胜,境界壮美,耐人寻味。

  在朱旭唱完之后,望月楼里轰然响起了一阵轰鸣的掌声,久久不息!

  “此人真是大才也,好文采!”

  “似痴非痴,似狂非狂,雅量高致,可与屈原的天问相媲美矣!”

  “字字珠玑,句句绝妙,既有理趣,又有情趣,真是妙,妙,妙啊!”

  ……

  随后,更有一名书生模样的青年人,主动地朝朱旭这边走来,并作辑施礼道:“兄台的这首诗歌,令我听来,仿佛是在与明月的对话,而这对话中,又探讨着人生的意义,可谓是千古绝唱!兄台的情怀,真是豪放而阔大,乐观而旷达,着实令在下佩服之极。”

  朱旭见此人清瘦而儒雅,举手投足间,充满了洒脱之感,黑色的瞳孔里,散发着智慧的光芒,给人一种机敏睿智的感觉。

  第一感觉告诉朱旭,此人甚是不凡,有一种见到荀彧一般的感觉。朱旭不敢失礼,便也松开了何陆,马上作辑回礼道:“兄台过奖了!奇淫技巧,难登大雅,若兄台不弃,坐下共饮一杯如何?”

  青年书生笑道:“兄恃才而不傲,不凡也!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

  落座之后,青年书生似乎也是一名性情中人,与朱旭推杯换盏,连饮了数杯,相谈甚欢。

  酒过三巡,朱旭大呼道:“哈哈,真是痛快啊!我与兄台真是一见如故!在下朱旭,字子阳,还未请教兄台高姓大名?”

  只是,令朱旭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一番自我介绍,还没等青年书生回答,却引起了望月楼的再次沸腾。

  “原来是他,当日他在文会上舌战群儒,作《洛神赋》和《鹦鹉赋》二赋,冠绝天下,被大儒们评为古今第一赋。”

  “啊?原来那《洛神赋》就是他作的啊?啧啧,奇才,奇才也!京师第一**才子朱子阳,果然名不虚传!”

  “哦,对,我也想起来了,是他,是他,就是他!那日在群芳阁文采震群儒的朱旭朱子阳!难怪他看起来那么眼熟,也难怪他能在顷刻间,便作出了如此绝唱。”

  “哦?就是那个以一首《赠卞玉儿》和一曲《笑红尘》才惊四座,最后赢得花魁卞玉儿芳心的京师第一**才子朱子阳?”

  “是啊,就是他!”

  ……

  朱旭听后,差点喷出口中的酒水来,京师第一**才子朱子阳?自己什么时候如此出名,还有了这样一个头衔?不过,听他们提起卞玉儿,朱旭的心头隐隐一痛。

  何路和黄舞蝶睁大眼睛,神情怪异的看着朱旭。

  青年书生似乎也听闻过朱旭的大名,愣了一下后,道:“原来是子阳兄,久闻子阳兄的大才,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在下姓陈,名宫,字公台,见过子阳兄!”

  陈宫?

  朱旭不由一阵激动,这可是一个历史上性情刚直,不可多得的一名忠贞义气的智将。

  生死无二志,丈夫何壮哉!不从金石论,空负栋梁材。辅主真堪敬,辞亲实可哀。白门身死日,谁肯似公台!

  这首诗,感叹的正是陈宫,在朱旭看来,历史中的陈宫,确实是令人可敬又可叹的。

  首先,他心怀天下苍生,有着满腔的热血,勇于舍小家而趋大义,是一名难得的忠义之士。其次,他足智多谋,用兵如神,曾数次大败曹操,尤其是火烧濮阳这一幕,使得曹操髭须发尽都烧毁,狼狈不堪,差一点当了俘虏,能以计谋打败曹操的,还真没有几人。最后,他那宁死不屈、从容赴死的盖世气概,可谓是忠心映日红,凛然千古。这些事,无不令人肃然起敬。

  只可惜,不遇明主是陈宫人生中最大的不幸,纵使他胸有百万兵,但也全都是白费心血。在他看到了“忠言不入,吾辈必受殃矣!”的结局时,明知回天无力,但为了忠义二字,他也始终伴随在吕布的身边,苦撑着残局,直至于以身殉葬。真是令人感叹,令人惋惜……最终只落得曹操的一声悲叹,以及众皆下泪!

  也许,有人会认为陈宫的选择,是为不智,因为在那个群雄争霸的年代里,谋士们信奉的是以“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为基本原则,陈宫即使弃吕布而去,也不会遭到什么非议。在其舍曹而去时,他就曾非常的果断,不过,“布虽无谋,不似你诡诈奸险。”这一句话,已经足够说明一切。并不是他陈宫为人处世缺乏果断,而是他陈宫有着自己的做人原则。相比之下,那些朝三暮四的腹黑谋士政客,陈宫是何其的高风亮节,尤其是比起勇冠天下的吕布在临死前的卑微乞降,作为一介文人的陈宫,又是何其的悲壮?!

  朱旭稍稍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才想起替陈宫介绍何陆和黄舞蝶。顿时,望月楼的场面又因为黄舞蝶的名头再起波澜,外界更有不少人闻讯而来,一时之间,望月楼客源爆满。

  万人瞩目,直叫一向性格开朗活泼的黄蝶舞,羞涩地抬不起头来。

  何陆突然道:“陈宫,我来问你,我父亲曾数次派人请你到洛阳为官,给你秩六百石的从事中郎,你却推三阻四的,甘愿做个小小的秩两百石的中牟县县尉,这是为何?”

  中牟县县尉?不是县令吗?

  朱旭不由一呆,哦,现在黄巾起义都还没发生,可能陈宫是因平乱建功,才坐上了县令的位置吧。

  那这个何陆……难道是何进的女儿?再者,秩六百石的从事中郎是大将军属官,不是任何人随便说给就给的,这陈宫也太有个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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