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贞姐
荷尔蒙的力量是伟大的。我知道了周牧云在附中念高三,离我们学校只隔两条街。我知道他打篮球的时候,周围好多女生尖叫。我知道他比我大六个月零十三天。我知道他爱去一家叫成都面馆的店吃担担面。我知道他跟他外公两个人一起生活。
我还知道,他爱着一个女孩。一个像小公主一样的女孩。
远远望去,她个子高挑,发卡上的蝴蝶结精致漂亮。穿着粉色的呢子连衣裙,白色打底袜带着蕾丝花边,纯黑小皮鞋。他们并肩走在一起,看似没什么关系。但在转角的时候,他捏了一下她的脸蛋。
她打他一下,满满的娇嗔。
他们一直走着,走进了一家叫的酒吧。我背着我的大力水手图案书包,竟没有半分迟疑跟了进去。
那时候天已经黑了,我本应该回到了家。但我却进了一家酒吧。
以前我从没去过酒吧。如果被我小姨知道,她一定会说:“杨筝啊杨筝,你这样我怎么对得起你爸妈?”
曾经我好奇学吹口哨,她就是这么说的。于是我至今都不会吹口哨。
可这回我管不了那么多了。
酒吧里的拥挤和喧闹让我无所适从。五颜六色的灯光不停在闪,我努力盯着目标不跟丢。他们坐在了一个小角落,那里仿佛专门为他们而留一样。女孩豪放地朝自己嘴里灌啤酒,周牧云的一只手搭在她肩上,轻轻拍了拍。
他们又对着彼此的耳朵说话。说着说着,他们的嘴凑在了一起。
我不知道看了多久,只觉得后来脚站麻了,鼻腔里有股酸胀的感觉。我倔强地对自己说,杨筝,其实你并不伤心。他们怎么样,跟你无关。
无关。
就是这个时候,我遇到了贞姐。
她走过来的时候,我根本没留意到,以至于她拍我肩膀时,我吓得尖叫。没办法,自从那次被打劫后,我很容易被吓到。
她也被我的尖叫吓到,然后一脸鄙夷。
“小妹妹你至于嘛?不晓得的还以为你被非礼了咧。”
她眨着一双涂有厚厚眼影的大眼睛,睫毛很长,长得反科学。当时土鳖的我还不知道有假睫毛这种东西。她全身上下是大红色的紧身服装,看起来滑溜溜的,在半明半昧的灯光下,像西游记里的妖精。我后退了一步,她又上前一步,然后咯咯咯地大笑起来。两只红色圈圈的大耳环颤个不停,看得我眼花。
“别怕,我只是过来告诉你,那臭小子,不值得你伤心。”
“我没有伤心。”我坚持说。
“你不伤心?”她凑近我,一副不相信的样子,一边眉毛灵活地上扬,“你是个乖宝宝,可他不是好人。你最好离他远点。”
“我不许你这么说他。”我脱口而出。
她又夸张地大笑起来。我发现她像一粒高温下的火种,随时都能迸发出熊熊烈火来。她又像一朵妖冶怒放的玫瑰,让人看一眼就挪不开视线。
“我是他前女友。”
她对我的反应的很满意,指尖勾了勾我的下巴,“明天中午你到胭脂巷口等我,我会告诉你,他有多可怕。”
事实证明她在骗我。
我先是听她弹了一个中午的吉他。长江边上,她的两条腿垂在堤岸上,悠哉地晃啊晃。我的视线一直在她脸上。
她此时是素颜。如果说昨晚大浓妆的她妩媚妖娆,那么现在毫无修饰的她则如一片晨曦中、清凉绿池里初开的野生芙蓉一般惊为天人。我不禁暗叹,周牧云的女朋友们,一个比一个漂亮。
后来我又不停地看表,因为再过五分钟,如果我还不走,下午上课准迟到。
虽然她弹得真好听,唱得也不错。
“喂,乖宝宝,你知道我刚刚唱的是什么歌吗?”
“《那些花儿》。”我说。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此时没有吉他伴奏,她清唱了一句,“我的花儿比那边的桥墩子还多。”
她得意洋洋,指着不远处的长江一桥。我想,混迹酒吧的不良少女,果然男朋友很多。周牧云怎么会喜欢这样的?
“我得走了。”我有些不高兴地说,“可你不能言而无信。”
她嘴角扬起一抹笑,“给你,帮我翻译,告诉我究竟写了个啥。嘿,它认得我我不认得它,你应该比我行吧?你翻译好了,我就兑现我的承诺。”
我一看,像变魔术一样,她把一本英文封面的书放在我面前。我看都没看拿了书匆匆跑走,谢天谢地,赶上了公交。
当我在成都面馆一边吃担担面,一边翻这本英文书的时候,周牧云坐到了我对面。他说:“杨筝,好巧。”
一点都不巧。这是我第N次守株待兔。有几次也等到过,我假装看辅导书,他便过来跟我坐一桌,讨论数学题和作文。其实我的注意力根本不在那些枯燥的东西上。我望着他近在咫尺的侧脸,紧张、激动,然后惊叹。
他对一切习题百分百的破解率让我叹为观止。天,这太不公平了。他英俊便罢了,还如此聪明。
这次我假装平静地点点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多么矛盾啊,这个无比美好的男孩,他不属于我,我却疯狂地想知道关于他的一切。他就在我对面,我却又想从他前女友那里得知他的消息,不得不翻看这本英文小说。
“你今天好像不太开心。”他说。
“没有啊。”我违心地说。
“ N。这部小说很棒。”
“嗯,你喜欢?”
“喜欢。又不喜欢。”
他说话总让我摸不着头脑。“为什么?”
“喜欢这个故事本身,却不喜欢里面的女主角。她把爱藏得太深,太痛苦。如果是我喜欢一个人,我就会大声告诉她。”
你一定跟你的小公主大声告白过吧。我想,那跟她呢?她和小公主,应该是完全不同世界的女孩。周牧云,你的喜好好难捉摸啊。
“待会儿有空吗,我带你去个地方吧。”他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
站在一个冰糖葫芦的小摊前,他扭过头来朝我微微一笑。我望了他一眼,就再也挪不开视线。
周牧云我求你了,别这样对我笑,我会贪恋的。
“你要吃这个吗?”我问他。
他摇摇头,却给我买了一串,眼睛带着笑意:“我觉得你应该爱吃。”
他果然看出了我吃货的本性。我真怕自己一紧张就咬着舌头,于是吃得很慢。也恨不得永远吃不完。不知往哪放的目光瞥见了身后方即将飞驰而来的车辆,我赶紧把周牧云往里拉,“小心!”
周牧云呵呵笑了起来:“你抢了我该做的事情。”
他轻轻摸了下我的脑袋,我的脸便红了一路。
我们继续走着,聊着中规中矩的内容,什么方程的解法,英语听力的技巧等等,我统统忘记了,只记住了这一句:“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以及,“杨筝,你要开心一点好吗,我喜欢你开心的样子。”
我把这句话生生断开,只留下“我喜欢你”,在脑子里循环了一遍又一遍。
掩耳盗铃的我确实开心了。一直到晚上睡觉,我都忍不住偷偷笑。捂住脸,烫烫的。
原来是我发烧了。这是小姨半夜回来摸我额头发现的。她着急地摇醒我:“阿筝,阿筝,你哪里不舒服?”
第二天早上她开车载我去医院,一路上都在自责自己最近生意太忙没照顾好我。
也多亏了她最近忙,否则我被打劫和几次晚归都瞒不了她。
我说,“没事的,吃点药就好了。”
没想到却在医院躺了一周。医生说是肺炎。
小姨拍着自己的脑袋,说什么都不管了就守着我。可她的手机几乎没停止响过,第二天就匆匆回公司了。我已经习惯,其实从小我就学会了照顾自己,洗衣做饭,无所不能。
我不是吹的。
我有些后悔当时跑得太匆忙。《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部小说我看过,哪怕是稍微认真扫一眼封面,我都能翻译出书名,然后立即言简意赅地告诉她大致内容。
只怪当时太仓促,也忘了跟她约下次见面的地点和时间。出院后,我不得不再次去 酒吧。我以为她会在台上弹吉他,结果却在酒吧转角的小巷看到她。一个男人凶狠得掐着她的脖子把她推在墙根,我听不到她发出任何声音。夜色中只看到她的手掌在徒劳地试图扒开男人粗壮的手。
(https://www.xdlngdian.cc/ddk157432/8389790.html)
1秒记住顶点小说:www.xdlngdian.cc。手机版阅读网址:m.xdlngdian.cc